时间:2025-09-28 09:40:38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发挥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档升级科技服务
(一)加大研发创新支撑。聚焦“510”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协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实施科技服务企业研发后补助,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开展场景创新联合攻坚。定期发布龙头企业和政府采购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吸引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落地验证或示范应用。支持科技服务企业组建场景创新联合体,符合条件的纳入“科创甬江2035”重大应用场景示范计划。
(三)强化科创服务平台赋能。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支持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拨改投”等支持方式,深化“先使用后付费”赋权改革。
(四)打造科技服务企业雁阵。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之星”企业支持政策,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补助。实施科研技术服务业企业培育提升行动,鼓励区(县、市)加大对科研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奖补支持。
(五)提升检验检测及认证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新兴检测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内部检测中心向民营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六)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投入。拓展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对认定或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内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发放创新创业券,对企业租金、研发设备租赁(或购置)投入给予支持。引导国有资产科学购置仪器设备,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绩效评价,鼓励利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并参与开放共享。支持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二、创新升级数字服务
以建设中国软件名城为引领,聚力攻坚工业软件及嵌入式软件、迭代升级特色行业应用软件、前瞻布局新兴技术软件,支持“名品”创优、“名园”提质、“名企”育强、“名项”创新。推动数据产业生态圈建设,实施“企数分离”工程,加快建设数创港。加快打造城市级开源宁波社区,鼓励企业运营开源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布自主开源项目和模型。加快数字服务业集群化发展,推进高端软件、数字文化、数字广告、数字贸易等特色园区建设。
三、做精做优现代金融
(一)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对科技企业无还本续贷给予贴息支持。开展“金火炬”科技金融专项行动,加大人才、人才企业和人才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债市“科技板”作用,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债融资。加大科技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风险覆盖保险产品。鼓励新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二)引导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深化首贷户拓展、“伙伴银行”等专项行动,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优化“白名单”制度,建立稳外贸联合增贷机制。做深做实“易跨保”“港航服务保”“服惠保”和“甬贸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形式,强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
(三)完善股权投资支持体系。深化区域股权市场试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加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力度,鼓励国资国企与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对接落地合作基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的被投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参与组建全国社保基金浙江省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积极承接专项直投基金。推进专项债支持政府投资基金试点。
(四)深化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开展“数字甬金”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甬金通”数智金融大脑、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研值在线”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建金融服务供应链平台,发展基于数据共治和信用传递的供应链融资创新服务模式。
四、攻坚突破港航物流
(一)打造高效国际物流通道。支持汽车出口滚装运输,对新开辟符合条件的外贸滚装航线给予补贴。实施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政策,对从事宁波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的经营人给予扶持补贴。加大国际航空客、货运资金支持力度。
(二)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加快物流企业数智化转型,推动跨境电商物流平台化发展。对航运及相关市场主体提升运力规模、拓展国际海运、船舶管理、船舶检验、船舶交易等给予支持。对年度首次晋级全国“船队总规模”榜、全国“国际船队规模”榜或“国内沿海船队规模”榜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创新物流项目建设模式。建立物流企业参与重大交通和物流项目谋划建设机制,筛选一批物流设施项目纳入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实施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支持物流园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四)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探索推进物流数据跨境流通,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向社会相关主体授权开放,推广应用海铁联运全程运输提单。
(五)做优做强高端航运服务业。落实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支持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对入选省级集聚区试点的给予激励。培育海事法律、航运金融、保险、经纪等高端航运服务新业态。推进省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联盟宁波中心建设,完善国际海商事法律服务功能。
(六)促进航运服务业平台化、数智化发展。支持航运交易、航运信息、海事服务、港航物流等平台提升。鼓励航运业人工智能应用,打造数字化增值场景,培育壮大航运大数据交易及增值应用市场。
(七)加强航运服务业机制政策创新。支持我市国际航行船舶液化天然气(LNG)保税加注。提升船舶企业“信用+金融”服务。推广“临开不查”“抵港预检”机制。研究制定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港便捷高效登记政策,对相关船舶实施多证通办便利举措。
五、融合发展内外贸易
(一)强化出口转内销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建立外贸转内销绿色通道。支持外贸转内贸企业产线改造,争取纳入国家“两新”政策支持项目。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等活动,推动出口产品进商场、进超市、进批发渠道,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二)鼓励企业参展拓市。迭代实施外贸“千团万企”行动,支持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国际展会,按照不同类型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推动服装、家电、文具等行业传统外贸企业转型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三)释放服务贸易增长潜力。推广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研发、设计、维修、咨询等领域传统服务外包企业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四)助力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强化企业节能增效服务指导,统筹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及用能设备更新。
(五)高标准打造大宗商品贸易交易中心。实施大宗商品贸易商全球招商计划,重点引进国际化高能级贸易企业、区域总部及功能机构。推动离岸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印花税优惠政策,完善数字平台功能。创新大宗商品监管模式,大力发展液化天然气(LNG)、铁矿石、有色金属及矿产等商品的保税贸易、转口贸易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六、优化布局专业服务
(一)夯实涉外出海服务保障。优化甬企“走出去”服务联盟运行机制,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出海服务站,加强与“浙企出海综合服务港”联动,构建省市县联动、境内外协同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推动法律、会计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宁波涉外法务集聚区建设,建设宁波涉外法务集聚区服务中心,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提供重大、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总部,拓展证券服务业务备案、IPO审计、年报内控审计等高端业务,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引育。
(三)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效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企业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购猎聘、测评等专业化服务。加快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按照出口业务规模给予一定补助。
(四)激发广告业融合创新活力。支持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深化数字广告产业园区梯队培育,做优做强数字广告产业。
(五)加快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档予以奖励。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建立梯度培育、动态管理机制。
(六)构建会展业融合发展生态。支持市场化办展、企业组展参展和文旅体育赛事发展,促进会展、消费、文化、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
(七)支持安全生产服务业规范化发展。深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一件事”改革,培育产研、产教、产培机构,扶持优质机构发展。
七、扩容提质生活服务
(一)强力释放消费潜力。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优化汽车报废(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居换新、家电消费和3C产品购买等补贴申领手续。聚焦安居拉动、演艺赛事拉动、创新创业拉动三大主线,有序发放专项消费券,推动与“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形成组合消费。推出“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赛事享美食”等体商文旅优惠套餐。启动“宁波好礼”培育计划,鼓励打造网红文创产品。
(二)打造消费新场景。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商场街区开展外摆活动和文旅集市。推出“一处体验、多重优惠”在线旅游机构(OTA)一站式服务。支持各地打造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
(三)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培育演艺赛事市场主体,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会)等,打造演艺赛事新场景新模式。扩大灵活就业人群商业保险范围,支持家政人员纳入扶持群体。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组织、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通过“浙里家政”平台开展业务。对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八、系统构建支撑保障
以入选商务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清单化推进试点任务落实,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支持建设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打造“3+N”总部经济空间集聚格局。建设“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库”。构建专业人才培育体系,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强化甬江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开展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培育推荐,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及质量创新奖、市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及优秀贡献奖的项目给予激励。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试点。